2007年初冬的北京饭店金色大厅,曾长期流失海外的圆明园海晏堂御制十二生肖铜像中的牛首、虎首、猴首、猪首,傲然屹立于展厅最显眼的位置。这是首届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的现场。到场的人们似乎都意识到此届博览会的举办必将再一次带动海外文物回流的热潮,那么在其热潮的背后,我们有多少冷静的思考和理性的判断。
炒作国宝:令国外藏家受益
2000年保利集团以1593万港元购回铜牛首和铜猴首,平均每件700多万元;之后,保利又以1554万港元购得一件铜虎首; 2007年秋拍时,一件铜马首的购买价已达6910万港元。面对回流国宝不断攀升的价格,专家们发出了感慨……
罗哲文(资深文物专家):铜马首不像书画作品,它没有具体的市场价格,几千块可以,几万块钱也可以。但是我们不应该自己大肆炒作。抬高了价格,吃亏的是我们自己。
谢辰生(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天价文物,完全是炒作出来!重金购买历史上被掠夺或现在盗掘走私出境的国宝,等于承认他们当时的掠夺行径和非法走私是合法的。
宗天亮(圆明园管理处负责人):回购过程中我们出价过高,抬高了国际市场上中国文物的价格,将来可能造成很多虚假的高价。
一位中国人这样描述他在国外观看中国文物的感受:“当我走进大都会的中国佛像馆,分明感到那些身首分离的佛像、石刻没有存在那里的必要。对于书画、瓷杂等古董,我们似乎找不到被抢或被盗的背景。但对佛像、壁画、建筑构件等不可移动的文物,它们残缺不全的形象早已打上了不道德的烙印,它们本身就是‘流失的证据’。”中国人都知道许多文物的流失是我们的国耻,中国几代人曾经为这些文物的回归,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与奋斗。而今天我们付出更多的则是在金钱上,一些老专家为此痛心疾首,认为市场炒作的结果让国家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
“盗贼偷走了我们家的东西,我们还要从盗贼手里花巨额资金买回来,有这个道理吗?”当记者采访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时,这位老前辈发出了这样的呐喊。而罗哲文老先生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国宝回归需要有人去踏踏实实地做,但方法必须改变。花钱去购买被抢走的东西,世界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谢老认为:应该鼓励华人或私人藏家购回国宝,捐献或个人收藏,让我们的文物留在“自己家”里,但不应该提倡国家在拍卖会上天价回购。如果天价回购过去那些非法出境的文物,等于承认他们的非法掠夺行径是合法的。而经营者出于利益的炒作行为对国家和市场都是一种伤害。通过拍卖市场将流失文物炒成天价,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国家财政每年拨付用于征集海外和民间珍品文物的5000万元可能连一件国宝也买不起了。而事实上,文物的主要价值绝非经济价值,而是文化、历史和科学价值。文物作用是对人民进行教育,为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力量,而绝非为某个国家、组织或者个人创造物质财富。
谢辰生说,文物不像一般商品那样可以计算成本价格。进入流通环节的文物,其价格的形成往往容易受到个人的好恶、人为炒作及交易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常手段等因素操控。谢老认为,近些年我们在文物回归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炒作的因素很大,而且连一些谈不上是珍贵的回流文物,其价格也炒上去了。如此下去,吃亏的是国家。不能认为所有流失的文物都是珍贵的,市场若有,就照单全收,这样可能会导致我们回归的文物质量越来越差。
近几年来,拍卖流失海外的文物已成为一个主流,在国内拍卖行流失文物的拍品总量已占50%以上,回流文物成交额超过拍品成交总额的60%。有人说:我们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就是当年被强盗们抢走的东西,里外里就等于我们被盘剥了两次,我们应该认同这种逻辑吗?促使国宝回归,除了购买,难道就不能有其他的可能吗?
抢走的还回来!盗走的追回来!
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大主教图图在其《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一书中说: “如果有人偷了我的钢笔,然后请求我宽恕他,那么他必须退还我的笔,否则其悔过和坦白等于零。只有条件允许,坦白、宽恕和赔偿应该是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
根据联合国统计,流失到中国境外的文物大约有164万件,分散在全世界47个博物馆。而国内则有专家估计,流散在私人收藏家手中的文物大约是这个数字的10倍!事实上,包括圆明园在内的中国流失海外文物数量到底有多少,没人能给出一个准确数字。
谢老告诉记者,在海外的中国文物大抵是通过三种途径流失的:一种是掠夺走的,例如圆明园的文物;一种是用非法手段盗走或走私过去的;一种是合法出境的。这里边有珍贵的国宝,也有一般的文物。三种流失的文物分为三类:合法与非法的;珍贵与一般的;过去与现在的。
对三种渠道流失的文物在回归时要分别对待。对待被过去掠走的国宝我们要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国际公约讨还回来。当然这需要时间和耐心前赴后继地去做工作。对于非法流失的尤其是现在盗掘走私出境的,我们要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追索。至于私人收藏的,我们可以通过收购买回。对于合法与非法的,我们重点要放在追讨非法出去的文物,购买合法出去的珍品。对待珍贵与一般的,我们的重点是回收珍贵的,珍贵的文物是永恒的,我们一定要收购。对于一般的文物没有必要全部收回。而对待过去与现在的:我们的重点应放在追讨现在流失的文物,现在流失的,一定是非法出去的。只有区别对待,并明确哪些文物该不惜代价,我们才能走上理性的回归之路。同时,谢老认为国宝是可遇不可求的,不能以每年定额定量的形式去对待,他强烈呼吁:国家建立专项基金,当遇到国宝时再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不能为完成任务而刻意寻求,这样在无形中会抬高许多价格。
谢老认为,回流文物最好的时期是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开始的那个阶段:1951年10月,新中国的第一任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在赴印度、缅甸访问时,途经香港得悉收藏家郭昭俊所藏“二希”(王献之《中秋帖》和王的《伯远帖》)因在银行抵押期满无力赎回,而准备出售。他立即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周恩来批复,终以48万元购回,并交故宫博物院入藏。随后又在香港设立了一个收购小组。自此又陆续收藏了许多珍贵文物,如唐韩《五牛图》、五代董源《潇湘图》、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宋徽宗《祥龙石图》、马远《踏歌图》、李唐《采薇图》、赵孟《三竹图》、吴镇《渔父图》,以及一大批珍贵的善本图书。著名的南宋世彩堂的《昌黎先生集》《河东先生集》就是在此时收购的,这些都是堪称国宝的稀世珍品。谢老说:“近三十年回流的国宝其质量和数量都比不上那个时期。前几年一本宋版《文苑英华》在北京拍卖,被一印尼华人竞得,使国宝再度流失海外,这令人非常痛心!”
对于非法出境的文物中国也有成功追回的先例。1995年3月,英国警方截获两批走私文物。经鉴定,这些文物中有恐龙化石、中国史前陶器、商周青铜器、宋元明清陶瓷及墓志等,总数达3494件。根据国际公约,中国政府对这批文物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在国务院办公厅的主持下,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和著名法律专家、律师共同组成的“追索英警方查扣走私中国文物工作小组”。经过整整两年艰苦的法律和外交斗争,1998年1月24日双方达成协议,承认全部文物的中国所有权,并归还中国。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武器为主、辅以外交等手段与国际文物走私团伙斗争取得的重大胜利。
1994年春,河北省保定曲阳县五代前蜀节度使王处直墓唐代王处直墓被盗掘,前室及左右耳室的随葬品被洗劫一空,镶嵌在甬道和前室四壁的四块浮雕被盗走。2000年,其中的一块被盗武士浮雕欲在纽约克里斯蒂拍卖行公开拍卖。河北省文物局得知消息后,即通过国家文物局和有关部门,向美方提出中止拍卖并将其归还中国政府。应中国文物局的要求,美方查扣了被盗武士浮雕。同时,美国纽约地区联邦法院批准没收该件文物,要求拍卖行协助查清其来源,并决定该文物应归还中国。经过多方努力,被盗武士浮雕回到祖国。同时美国人安思远得悉这一消息后,将自己收藏的一件武士浮雕无偿归还中国。
1998年5月5日,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办法的公约》,美国海关向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归还了47件被查获的中国古代文物。据美国方面估称,每件归还文物的市场售价都在1万美元以上。
追索文物 匹夫有责
2007年9月和11月,由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组织国内收藏家去海外“淘宝”此前,“海外寻宝团”已经三赴日本,欧洲和美国也各去过一次。
花钱回购海外的中国文物,计算花多少钱用多长时间买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况且,有很多流失文物,因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不该花钱买,应坚决讨还。2005年4月8日,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明确提出要讨还流失海外中国文物。基金负责人牛宪峰先生说:“民间讨还,则是基于历史史实、坚持正义公理、充分反映公众意愿、根据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文物‘原址保护’的原则,向有关文物的收藏机构进行讨还,是非政府的、民间的行为。提出民间讨还流失文物,在国内这是首次。”
据了解,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把流失文物定义为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的一百余年间,因战争、盗掘、盗凿等不道德的和非法途径而流失海外的文物。这是讨还的基本依据。由此应当讨还的流失文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战争中被抢掠的文物。如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曾掠走大量文物,其中很多文物后来被英法两国的博物馆收藏。另外一类是不可移动文物,如雕刻、壁画、建筑构件等。由于在抢掠、盗凿过程中,文物造成了破坏,并脱离了原有的环境,最终导致了文物所代表的特有的历史延续性和文化艺术完整性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流失的不可移动文物最有代表性的,雕刻如被盗凿龙门石窟《帝后礼佛图》和昭陵“二骏”,建筑构件如北京智化寺藻井,还有敦煌被盗剥的壁画等等。
“不是每个藏有中国文物的国外博物馆、他们馆藏的每件中国文物,都在讨还之列。但既然已经明确提出讨还,我们马上就要提出讨还的具体文物。当然这其中有很多调查研究工作,讨还要有根有据,还要征求专家的意见。而且我们是本着求同存异、加强合作、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向有关博物馆进行讨还。对于回购,我们强调通过专家鉴定和价值评估给文物定性,有针对性地去抢救,形成市场的良性循环。”抢救流失回归文物专项基金:“2002年7月5日,我们启动国宝工程时,就曾明确提出民间抢救流失海外文物的三种方式:回赠、回购、讨还。要根据文物的性质和价值,采取不同方式实现文物回归。”
追索文物路漫漫,但毕竟民间的爱国收藏家们已经行动起来了。作为有良知的中国人为此都应该献出一颗中国心,而文物的经营者们是否更应该在回流文物的既得利益面前舍一点小利,得一些大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