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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征稿启事

2008-03-24 19:01:54
为了强化我刊编辑和学术规范,突显“以人为本,对读者负责”的办刊宗旨,努力提高我刊学术性及文化品位,特对我刊稿件处理流程及来稿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一、编审流程。从现在起,我刊严格执行“初审——通讯学术专家评审——责任编辑详审——主编终审”的稿件处理流程。
二、学术规范。学术论文一律严格按照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的格式编排,即必须有“文章标题、作者姓名、内容提要、关键词、参考文献、责任编辑、作者简介、作者单位及邮编”等一整套学术规范。各专题人物栏目所涉及的相关文章,亦必须注重学术性。
三、稿件要求
(一)文字稿件:1.要求文笔流畅,言之有物,文风朴实。学术论文请提供“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并认真核对引文,详细注明其参考文献的出处(作者、篇名、书名、报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或卷数),注释采用尾注格式。另附作者个人简历、籍贯、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身份证号码等。2.来稿请用A4纸打印,并附WORD格式软盘或发电子邮件至[email=CnShufa@163]CnShufa@163[/email].com。文稿必须经过认真校对,无打印错误,并在稿末写明准确的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
(二)作品稿件:1.注明作品名称、尺寸、创作年代。2.提供图片光盘或反转片或七寸以上达到出版要求的彩色照片,要求质量清晰,分辨率300以上。 3.草、篆作品须附释文。4.对于涉及版权问题的图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来稿请径寄编辑部,切勿寄编辑个人,并请在稿件右上角注明投稿栏目。
五、限于人力,来稿一般不退。如需退稿,请说明并附足退稿挂号邮资。
六、来稿切忌一稿两投。如5个月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可另做他投。
七、来稿请寄: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15层《中国书法》编辑部。邮编:100026  联系电话: 010—65389311  传真:010—65389765  电子信箱:[email=cnshufa@163]cnshufa@163[/email].com
    《中国书法》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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